各县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直各部门、各企事业单位 (含驻抚中直单位)

 

根据省厅《关于开展“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辽人社函〔2020〕49号)要求,为做好我市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各单位要抓紧安排部署广泛宣传,认真组织好选拔推荐工作,增强工作透明度,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 

二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推荐条件上报推荐人选,确保好中选优。同时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

 

三、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、领域专家对推荐申报的人选进行评议、确定推荐人选。推荐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无异议,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,报省人社厅。

 

推荐人选须提交的材料:1.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报告;2.“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”推荐表(一式两份);3.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》(一式一份);4.《推荐参评人员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;5.推荐人选个人业绩、贡献证明材料装订成册(一式一份,个人业绩前需附本人身份证、职称证、学历证复印件);6.提交的材料中2、3、4表提供电子版(光盘)。

 

五、上述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后,按要求加盖印章,报送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、材料报送时间:2020年4月27日—4月28日。

 

联系地址: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-10(市社保分

 

中心二楼市人社局39号窗口),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 

 

人:季淑艳

 

联系电话:52443200  13804139055

 

附件1:关于开展“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附件2:“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”推荐表

 

附件3: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

 

 

附件4:推荐参评人员汇总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415